纪检委调查能扣留多长时间
我国可以长时间拘留审查疑犯。
但是后来扣留不能超过24小时。
但是对于一些政府官员来说,如果24小时一到就放人,他们可以销毁证据,串联同谋。
这个漏洞是通过双规来弥补的。
对于共产党官员,规定地方,规定时间交待问题。
纪检委调查即双规,“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
名义上是照顾被规人员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看守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
“双规”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城市郊区,交通方便,环境清静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备上述条件的居民家中。
根据中纪委的规定,司法机关的羁押场所是严禁使用的。
“两规”的费用因地区经济水平、“双规地点”的条件以及涉案人员的级别而有所不同,市县级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标准。
费用的负担按照“个人问题个人负责,单位问题单位负责,没有问题纪委负责”的原则处理。
被规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
在闲暇时也能看电视,伙食水平与陪护人员一样,除失去自由不能与外界联系外,被“规”人员的待遇与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司法强制措施的人员不可同日而语。
另外,被规人员被“两规”后,办案的纪检机关应当告知被“规”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
并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时间理应保密。
被规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办案机关负责(全国已有多起因被“规”人员自杀,由纪检机关进行经济赔偿的案例发生)。
扩展资料: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
一、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
二、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
三、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
四、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
五、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规
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做好询问笔录
一要熟悉案情。
记录人员熟悉案情的目的,是为了把握案情梗概,做到心中有数,为日后做好记录创造有利条件。
为此,首先要认真阅卷,了解当事人的主要违纪违规事实、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等。
其次,要找出需要通过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弄清的主要问题,这样就可以确定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时记录的重点是什么。
再次,通过事先熟悉案情,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自然状况,特别要注意人名、地名中的同音字,比如姓“毛”,还是姓“矛”,姓“官”不是姓“关”,以免记录时搞错,造成张冠李戴的现象。
二要苦练基本功。
据测验,在一分钟内一般人说话的速度是150-180个字,而记录速度只能40-50个字,说话速度是记录速度的三至四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除询问人问话时有意把速度放慢,重点内容可以重复提问之外,更主要的是记录人平时多写多练,提高记录速度,以便尽可能详细地记下问答内容。
办案中记录的材料,比如询问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记载了当事人的供述和辩解,是证据的来源之一,要长期保存备查,因此,文字一定要清晰,易认,切不可因为急于记录而写得谁都不认识,也不要用符号代替不会写的字,还要尽量避免错别字,发现了上述错误,一定要及时改正过来。
为了使所记录的材料正确反映问答内容,记录人平时还必须学习语法知识,准确使用标点符号。
三是记录要抓住主要情节,简繁相济。
由于记录速度比谈话速度慢,要做到“有言必录”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记录人员头脑要清晰,善于抓住被询问人所谈问题的主要情节,而把那些没有记录价值的话略去。
这里说的“主要情节”是指那些能够认定(或证明)当事人有错或无错的内容,与此无关的内容则可以略去不记。
记录主要情节的做法,既可以解决说话快记录慢矛盾,又可以避免该记的没有记,不该记的反倒记上了的现象,得到较好的记录效果。
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比较全面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综合能力。
这就要求记录人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尤其要学好违纪违规构成理论及相关方针、政策,以适应实际工作要求。
四是记录要符合规格要求。
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材料都是案件卷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都必须符合办案工作的材料要求。
比如一份询问当事人笔录,除了要准确、全面地记下当事人供述和辩解的主要内容之外,还必须有询问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和记录人姓名等项内容。
如果是第一次询问,还必须详细记录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职业、工作单位、职务、文化程度、民族以及家庭住址等项内容。
询问结束,所记录的内容一定要让当事人过目(或念给他听),如果记录无误,要让当事人签名和捺手印。
上述各项内容齐全的笔录,才能符合要求。
这就要求记录人熟悉业务,认真仔细,切不可粗枝大叶,把询问笔录搞成不伦不类的东西,影响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委调查做笔录不一样算不算犯罪
同一个人的同一问题笔录不一样,那只能说明这个人对自己的笔录不负责,不然发现前后不对,应该要求笔录人员更改